| 沪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100%建立进货来源档案
如果进货原料票证不全,食品将不允许销售。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上传出消息,从本月起,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为进货原料编制档案,并且保留2年以上,一旦发现问题,可在第一时间追根溯源。
进货档案可追溯源头
据了解,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是指食品销售经营者对入市的食品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复印件备查的制度。
根据最新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检疫证明、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进货票据等,并复印留存,以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的来源。与此同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还需建立进货台账,详细记录商品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销货数量、质量保证期等信息。
监管部门指出,索证索票是食品质量的保障,食品销售经营者必须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同时,门市销售人员要对生鲜商品,如禽、肉、水产品等商品,实行按进货批次索要检疫证明和进货票据,并详细记录进货来源、品名、数量、日销售量,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溯到生产源头。
两个月内集中整治
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将在两个月内,集中对各区县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同时,对于农村地区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监管部门也将进行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规范这些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违者最高罚3倍货值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无证、无票、手续不全或无法证实合法来源的食品必须予以退回,不上市销售。
据了解,食品销售者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产品进货台账的,监管部门将责令其停止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市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顾振华介绍,年内,全市每个区县均建立2到3条市容市貌较好、中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对较多、全部达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示范街区,通过媒体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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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取缔无照经营户1152户
记者昨天获悉,自8月底本市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9月底,市工商部门共检查各类企业和个体经营户6.24万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4502个,取缔有固定场所的无照食品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1152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5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227件,查获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18吨,查获不合格和假冒伪劣的建筑钢材1631吨,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30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57万元。
据了解,工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共对4608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办理了变更、注销、吊销等登记手续。同时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和生产加工窝点。南汇分局在国庆长假期间及时发现并取缔一假酒仓储销售窝点,查获假冒品牌白酒近1万瓶。松江分局查获了涉嫌假冒“海星”盐的包装袋2.4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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